香港一名63歲美容中心女負責人趙淑儀被控三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,案件於區域法院開審。被告涉嫌在未經註冊的情況下,向三名癌症患者提供自然療法治療,共收取約300萬港元治療費用。
案情概要:
被告趙淑儀聲稱曾以自然療法自行治癒末期淋巴癌及鼻咽癌。她向三名癌症患者提供磁療、光療、心理治療和飲食建議等治療方法。被告建議患者停用常規藥物治療,轉而接受她的自然療法。 患者接受數十次治療後,病情並無好轉,其中兩人不幸離世。 被告自稱為美國自然療法醫生,但其學歷不受香港認可。
案件細節:
- 第一位事主陶寶富(退休人士,胰臟癌末期患者):接受EAV檢查、心理治療、磁療等治療;
支付約69萬元治療費用, 完成60次磁療、10次心理治療、4次EAV測試, 被告建議停止諮詢私人醫生;
病情惡化,事主於2015年4月16日去世 - 第二位事主徐劍雄(肝癌患者):接受80次磁鐵治療、14次心理治療、4次EAV治療等;
支付約110萬元治療費用, 被告建議停用癌症治療藥物;
事主於2016年2月14日病情惡化去世 - 第三位事主鍾少琼(退休人士,血癌患者):自2014年4月30日起接受治療, 進行150次磁療、27次心理治療、15次EAV測試, 購買補充劑及飲水機等,涉款逾118萬元; 遵從被告指示停藥,事主2016年1月18日病情惡化
法律程序:
警方於2016年2月26日以「非法行醫罪」拘捕被告。
被告被控三項未經註冊而從事內科執業罪。
案件目前在區域法院審理中。
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。
專家意見:
控方專家證人龔建恒醫生認為,被告的行為可被視為西醫看病診斷治療,包括:
- 聲稱有能力治療癌症
- 使用西醫醫學診斷術語
- 根據檢測報告發表評論及解釋診斷結果
- 開出書面處方
- 建議患者終止藥物治療
- 根據患者病史進行醫療資訊
- 以圖表跟進病情進展
此案引發了對非法行醫和替代療法的關注。公眾應謹慎選擇醫療服務,確保醫療人員具備適當資格和註冊。同時,政府也需加強監管,保障市民健康安全。
相關報導轉自 Source: https://std.stheadline.com/realtime/article/1945442/即時-港聞-收約300萬為癌患者進行自然療法-63歲美容中心女負責人涉無牌行醫准保釋